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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雕文化 |
| 作者:艺泽园 时间:2009-5-7 |
木雕艺术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其题材丰富,表现广泛,刀法细腻,淡雅淳朴,渗透着中华民族传统的文化意韵和朴实无华的文儒品味,是建筑装饰、家居摆设、欣赏把玩的极佳艺术珍品。
早在殷、周、秦、汉时就有木雕。如《易辞传》载有:"刳木为舟"、"剡木为楫"、"弦木为弧"、"剡木为矢",当时所用工具是新石器,商代民间工艺则分为"六工"(土工、石工、金工、木工、兽工、革工),到周代各种工艺更加发达,著称为"八材"(珠切、玉琢、牙磋、石磨、木刻、金镂、革剥、羽折)。春秋时期著名的鲁班师傅,则为土、木工之鼻祖,从《韩非子》一书中记有:"做木鸟之状,成而飞之,三日不下",到三国时诸葛亮作"木牛流马"和刻偶象坐车内战败对方,直到唐代木雕艺术更有了显著的发展,尤其当时"傀儡戏"的流行,使木雕有了很高的造诣,唐明皇写的《傀儡诗》中云:"刻木牵丝作老翁"明显写出了木雕艺术的特征(见明皇杂录),在这众彩斑斓的木雕艺术中,其种类可归为二种:工艺木雕和艺术木雕二大类。
工艺木雕通常是指流传在民间,有悠久的历史和强烈的民族传统色彩,讲究精雕细镂、巧夺天工的木雕工艺品。如陈列、摆设于橱、窗、台、几、案、架之上,供人观赏的小型的、单独的艺术品。它是利用立体圆雕或半圆雕的工艺技术雕制,表现的题材、内容广泛,有花卉、飞禽、走兽、仕女、历史人物等,还有一些反映现实生活,有思想意义的作品。也有利用木雕工艺装饰的、实用与艺术相结合的艺术品。如:宫灯、落地灯、屏风、镜架、笔架、镜框、钟座、首饰盒、佛龛以及建筑部件、家具雕饰等。还有专为其他工艺品配制装饰的几、案、座、架,如玉器、牙雕、花瓶、首饰,瓷器等,这些艺术品配以木雕装饰,烘托了主体,丰富了整体,并增加了艺术欣赏价值。
艺术木雕通常是指构思精巧内涵深刻,有独创性,能反映作者审美观、艺术方法和艺术技巧的作品。雕刻师始终贯穿并把握创作的意念与追求。艺术木雕的创作方法除了与其它雕塑材料一样是用形体来表现客观世界的人和物,还要结合利用木材的特性,从原始材料的形态属性中挖掘美的要素,以充分体现木雕艺术的趣味和材质美。艺术木雕的表现手法丰富且不拘一格,有大刀阔斧、粗犷有力;有精雕细刻、线条流畅;有简洁概括,巧用自然美。好的艺术木雕不仅是雕刻师心灵手巧的产物,而且也是装饰、美化环境、陶冶性情、令人赏心悦目的艺术品,故具有较高的收藏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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